教学管理

体育教研部教师考核制度

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,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制度,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,结合我部具体情况,现制定本办法:

一、考核原则

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、重在激励的原则。

二、考核的组织与管理

成立考核小组,负责组织教师考核工作,组长由体育教研部主任担任,副组长由书记、副主任担任,组员由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、教学督导员等担任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1、教学 80分

2、科研 10分

3、师德师风 10分

四、考核细则

1、教学:(80分)

①教学文件(10分)

按时上交教案、教师手册,不按时上交教案扣5分,不按时上交教师手册扣5分。不交教案、教师手册扣10分。

②教学常规(20分

A、上课不带教案,不穿运动服。 一次扣1分

B、上课迟到,提前下课。 一次扣3分

C、喝酒上课。 一次扣5分

D、私自找人代课,随意调课。 一次扣3分

E、无故漏课,旷课。 一次扣5分

F、期末填报成绩遗漏。 一人次扣2分

③教学质量(30分)

A:学生网上测评(10分)

以教务处网站测评为准。

B:体育部教学督导成员评价打分(20分)

④教学考勤(10分)

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、教学满勤10分。没能完成基本工作量,扣3分。事假缺课一次扣1分,如每学期缺课10次以上,本学期不予评估(公事和有病住院除外)。

⑤备课提高考勤(10分)

每缺勤一次扣1分,每迟到或早退(5分钟以上)一次扣0.5分。

2、科研:(10分)

每年发表论文、课题、著作、竞赛等根据学校教学业绩、科研业绩、教育科学业绩标准给予相应比例的加分。(一个C等于0.2分;一个B等于1分;一个A等于4分)

3、师德师风:(10分)

A、学校大会及活动,缺席一次扣2分。

B、体育教研部例会;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,事假一次扣1分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0.5分(五分钟以上)。

五、考核结果与运用

体育教研部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,对教师工作的各项评价分数进行折算,确定相应的等级。考核结果在体育教研部范围内公示。

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及格四个等级。优秀比例为30﹪,良好比例为40﹪。

考核结果与学校及体育教研部评职、奖励、先进、优秀教学奖挂钩。综合评分两个学期不及格者,没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的评职晋级。

备注:

1、违反学校教学规定的:按《长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执行。

2、如发现任课教师违反教学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当堂课中部主任、室主任、教学督导成员反馈。如没有以上人员同堂上课的向部办公室、书记反馈。反馈信息需在当天,第二天不再受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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